真来网 首页 旅行资讯 真来游记 查看内容

0 评论

0 收藏

首部旅游法通过 禁止揽客购物、门票随意涨价

峭马 2013-4-28 12:13 0600 所属专栏真来游记

摘要
4月25日,中国首部旅游法以150票赞成、5票弃权,表决通过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该法律规定,今后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提前六个月公布,而且门票是否该涨还须举行听证会论证。 ...
4月25日,中国首部旅游法以150票赞成、5票弃权,表决通过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该法律规定,今后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提前六个月公布,而且门票是否该涨还须举行听证会论证。

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,共十章,包括总则、旅游者、旅游经营、旅游规则和促进等,共一百一十二条。1982年,国务院有关部门就着手起草旅游法。1988年,旅游法曾列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。由于我国旅游业刚刚发展起来,各个方面对旅游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不尽一致,导致旅游立法一直没有提上正式议程,“
 
这部法律的聚焦点是权益保护,最大的亮点是规范“零负团费”和景区门票。旅游法规定,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      内的游览场所、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,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,严格控制价格上涨。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,应当举行听证会,征求旅游者、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,论证其必要性、可行性。旅游法还规定,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。
 
     小编:这部旅游法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。对于广大驴友,更关心各地随意设立景点,收门票。8264户外论剑就曾对“景区强制消费”问题展开讨论,结果94%的驴友表示,宁愿不去这些景区。的确,很多地方驴友踏出的户外线路出名以后,地方政府的第一反应就是:该收费了。
 
    对这种借公共资源,以保护之名,获不当利益的行为,以往只能听之任之。现在虽然有了法律保护,可在执行层面上,面对地方利益,估计仍会困难重重。听证会流于形式,旅游者被代表,经营者与地方政府“勾结”,这些还很难把控。在细节才处理上,需要对打包卖票、隐性消费等行为进行明确处罚标准。
 
    中国景点的门票已经“贵”出名了。一张湖南张家界的门票价格,相当于法国卢浮宫门票的3倍;一张四川九寨沟的门票费用,如果用来参观美国黄石公园、印度泰姬陵、日本富士山,“都玩一遍还剩100多元”。最后恭喜凤凰地方政府,你们赶上了末班车。
最新评论
暂无评论